刑法规范二重性视阈下存疑有利被告人研究 中文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意义在于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刑事犯罪责任进行调查及追究。但是,我国的刑事立法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就是强调犯罪事实的真实性,从而忽视了程序的合法性。我国刑事立法制度的立法取向很明确,即为“保障人权,控制犯罪”。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是国际公约确立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但在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存疑有利被告人这一原则还需要进一步贯彻学习与运用。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该原则也被称为罪疑惟轻原则,是指在对案件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换言之,即犯罪事实存在与否在证据上尚有合理怀疑之处时,则本乎刑罚解释谦抑性的作用,应为有利于被告之推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应当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内贯彻落实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因此,笔者从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概述与具体规则的相关理论出发,进一步阐述该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术界的争议,并在论证贯彻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改善措施。
关键词: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刑事诉讼;罪疑惟轻原则;司法公正 目 录 引 言 1 一 、刑法规范二重性视阈下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概述 2 (一)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概念 2 (二)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历史渊源 3 二、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理论依据 3 (一)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具体规则 4 (二)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价值 5 三、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在我国法律实务中的适用 6 (一)司法理论界对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不同理解 6 (二)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及社会环境 7 四、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对我国法治进程发展的意义 7 (一)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对我国法治进程的影响及意义 7 (二)我国关于贯彻存疑有利被告人原则的改善措施 8 结 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
刑法规范二重性视阈下存疑有利被告人研究
更新时间: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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