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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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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摘要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并且其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占据较大比例,同时因为公安机关的职责关系到人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其行政不作为的后果会有损百姓的合法利益,因此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就显得更为重要了。但是在人权意识日益强烈的21世纪,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现象较为突出,屡屡发生拒绝履行等不作为行为,法条的实际操作性也不强。因此笔者在此提出一些建议。
在文章结构上,本文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背景、意义及国内研究现状进行解读。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概述、表现等。第三部分,通过“辱母杀人案(于欢案)”探讨分析我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在前一部分基础上对我国的赔偿责任制度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关键词: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