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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政府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角色与职能

更新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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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政府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角色与职能


(一)普惠金融概念及有关情况
 
1、普惠金融概念
 
在2005年,联合国最先提出了普惠金融这个概念。意思是:为所有群体和各个阶层提供的,能全方位地、并且有效地服务的金融体系。普惠金融具备服务的对象更加广泛、以可持续性为发展目标、业务种类更加多样化和金融机构类型更加多元化四种特点。“普”可以理解为普罗大众,简单说就是可以让大众都受益的金融服务。通俗一点来说,普惠金融的目的就是能够让有融资需求的小企业、普通人也能享受到金融服务。杜晓山(2010)提出普惠金融是把分散在各个区域的没有一个合理规范的管理体系的零散的小贷机构和组织整合在一个系统,以某一产业和人群为服务客户的一种更为先进的金融形式[​[1]​]。吴晓灵(2010)指出普惠金融是为资金短缺的城镇人员、创业人员、农村低收入、贫困家庭或个体以及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体制[​[2]​]。
 
2、普惠金融提出的原因
 
普惠金融提出的原因是金融排斥下经济稳定发展受阻,因此设计有效的普惠金融制度必须解决金融排斥问题,而不是所谓的持久性金融救助和政策补贴。解决金融排斥、提高金融包容,本质上要针对性解决这些排斥、使金融体系具备这样的功能——突破现有的金融风险管理瓶颈,为对社会发展有价值、有贡献的资金需求项目提供一种公平的融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