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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多次行为”研究

更新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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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多次行为”研究

摘 要


自“多次行为”进入刑法规范以来,该类犯罪的立法呈现扩张趋势,但“多次行为”的理论基础和司法适用还存在待研究的问题。本文先对“多次行为”进行规范梳理,从价值角度探究各类型“多次行为”被纳入刑法评价的正当性及其处罚基础。其次,从司法适用角度分析现行“多次行为”规定的争议问题,重点分析“多次行为”的认定标准问题。最后,根据当前刑法规范的疏漏及司法适用中的既存问题, 分别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对现行“多次行为”规范提出完善建议。

具体而言,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多次行为”进行研究。

关键词:多次行为 行为不法 犯罪未遂 数额

先,通过对刑法典和司法解释中“多次行为”的规定进行整理归纳,得出我国刑法中“多次行为”立法的特点。其次,根据“多次行为”在刑法中所起的法律效果不同将“多次行为”分为犯罪成立、加重量刑和累计数额载体三种类型。这三种“多次行为”的立法目的和法律效果均存在不同,因此其背后的处罚基础也是存在差异的。

第二章是讨论立法和司法如何认定“多次行为”。首先,从立法和司法角度讨论次数的认定标准,并通过对司法案例的归纳,整理出三种“多次行为”中次数的认定标准。其次,三种“多次行为”的功能和处罚基础不同,对于一次行为的认定标准也不同,因此对三种“多次行为”项下的单次行为性质分别进行分析,总结出对“次”的认定标准。最后,由于“多次行为”立法例的特殊性,可能出现依照共同犯罪基本理论及法律规则无法破解的问题。通过分析多次行为与共同犯罪之间的关系,厘清二者规则适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理论分析原因,最后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指出“多次行为”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存在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司法案例的总结归纳,“多次行为”的司法认定存在标准模糊、认定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其深层原因主要在于“多次行为”缺乏统一的立法指导原则和处罚基础。

第四章是对于“多次行为”立法和司法的完善提出建议。对于“多次行为”立法而言,建议对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并协调好与其他法律规定,尤其是行政法的衔接关系。对于“多次行为”司法而言,要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禁止类推适用,严格限定“多次行为”的成立范围,明确“多次”与数额之间的关系及适用顺序。

关键词:多次行为 行为不法 犯罪未遂 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