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裁定的类型——基于司法判例的研究 【摘要】立案登记制背景下,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率骤然上升,由此带来的弊端凸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件作为分析样本,在对2015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案件研读筛选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行政驳回起诉适用中的问题:说理缺乏逻辑、适用标准不统一。就起成因,主要在于: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之间缺少分层、起诉条件之间的排列缺乏逻辑顺序以及法院的局限性。最后尝试将裁定类型再分类,具体化不同类型的适用情况。 【关键词】驳回起诉 起诉条件 立案登记制 目 录 摘 要 关键词 Abstract Key Words 引 言 1 一、问题缘起:行政驳回起诉案件的急剧增长 1 (一)驳回起诉在行政诉讼中的定位 1 (二)立案审查到立案登记的转变 3 二、司法判例中行政驳回起诉裁定类型的实证考察 4 (一)不属于受案范围 4 (二)缺乏原告资格 5 (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 7 (四)缺乏事实证据 7 (五)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8 (六)其他类型 8 三、当前驳回起诉裁定适用中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9 (一)问题 9 1.说理部分缺乏逻辑 9 2.适用标准不统一 10 (二)成因分析 10 1.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之间缺少分层 10 2.起诉条件之间的排列缺乏逻辑顺序 11 3.法院审判思维对局限以及对规定存在曲解 11 四、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裁定类型的再厘清 12 (一)形式要件 12 (二)利益要件 12 参 考 文 献 13 |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裁定的类型——基于司法判例的研究
更新时间:2022-12-19
上一篇:浅析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法律效力
下一篇:向公众传播权适用与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