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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的私法规制

更新时间: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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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的私法规制

中文摘要


互联网时代下的技术进步在为商业交易带来变革的同时,也对现有法律体系造成了冲击,各种新型合同不断涌现并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法学界对于传统合同的认知。作为一种新型合同,智能合约的开发和运用深刻反映了当前法律和科技的有机互动。这种以代码为存在形式,并能够在区块链上进行记录和运行的合约在缔约方式、存在形式以及履约路径上都有别于传统合同。智能合约是一种用计算机语言代替法律语言去记录条款的合约,其原理是将合约。本文将从智能合约的法律构造、智能合约的私法属性之争及合同属性之证成、智能合约对传统私法体系的冲击、智能合约私法调整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四个部分论述和分析智能合约的私法属性与效力。

文章第一部分主要对智能合约的运行机制与法律特征进行介绍。首先,阐述区块链技术下的智能合约的演进与发展。其次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分了智能合约的运行机制,最后对智能合约的法律特征讨论,明确了智能合约法律问题的基础。

文章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学界智能合约性质争议的总结及合同属性论证。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是理论界对智能合约性质的观点讨论,有计算机程序的主张与属于合同的主张;另一方面是对智能合约符合合同属性的证成。智能合约符合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的合同成立要件。

文章第三部分通过四个方面分析智能合约对传统私法体系的冲击。首先,智能合约以广泛应用于金融、证券、保险、公证等领域,应用场景多元化;其次,分析智能合约对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等私法基本原则的冲击与影响;再次,阐述智能合约难以判定缔约方意志表示真实与否,智能合约对合同订立规则的影响,智能合约不可篡改与传统合同可变更、转让等私法具体规则的挑战;最后,智能合约对传统经济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第四部分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已有的相关立法和学术理论,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确立智能合约私法规制的理念、明确智能合约法律地位、确立智能合约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准入机制、规范智能合约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完善合同制度、规范智能合约的运用提出建议。

关键词:智能合约;私法挑战;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