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中无单放货法律责任研究 内 容 摘 要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货是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承运人没有收回正本提单就交付货物的情况时常有发生,这便是无单放货。无单放货行为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对于提单制度和航海秩序甚至是交易秩序也产生了一定影响。目前,我国针对无单放货行为的立法仅体现在《海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虽然《海商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对于该行为的规定不是很多,但是也使我们在处理无单放货案件时做到了有理可据,有法可依。随着《鹿特丹规则》的出台,它试图把无单放货行为合法化,对于无单放货行为进行了创造性的规定,虽然该规则没有正式生效,但是在这个规则里有很多值得我国去借鉴的部分。我国无单放货现象的频繁发生,在针对该行为的立法还不完善时,对于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是很需要的。 本文主要以海德公司与英华达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为出发点,对我国无单放货行为的认定,无单放货行为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以及我国无单放货存在的缺陷进行简要研究,从国外立法中得到的启发和经验,就完善我国无单放货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提单,无单放货,承运人 |
海上货物运输中无单放货法律责任研究
更新时间: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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