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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教育权的可诉讼性

更新时间: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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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教育权的可诉讼性

摘  要


教育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对于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与教育公平的实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司法实践也通过一系列有影响的行政诉讼的判例,对教育行政纠纷的司法救济予以了回应。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同时也是公民的义务,“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庄严承诺,推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公民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而面对高考被顶替、更换应届生身份等事件时,如何保护被侵害者的权益,弥补和填平当事人的损失,才更让人深思。本文主要探讨:一是当前社会上的一些热点话题;二是拓宽教育行政诉讼的意义;三是如何保护被侵害者的权益。

关键词:教育行政纠纷;司法救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保护权益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1

二、拓宽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

三、如何保护被侵害的“受教育权” 4

结 语 6

主要参考文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