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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融资中应收账款受让人受偿权保障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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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融资中应收账款受让人受偿权保障问题研究

摘要


日本学者我妻荣提出了债权受让人地位保障这一命题,由此在保理融资中应收账款受让人即保理商的地位及受偿权利实现亦应受到重视。保理商受偿权利实现会主要面临两个障碍与冲突,分别是应收账款债权瑕疵和保理商受偿权利与其他权利的竞存冲突,二者均会导致保理商受偿权利实现之不圆满。然而解决这两个受偿障碍与冲突时也存在相应问题,分别是应收账款瑕疵下让与人和债务人责任认定的不足,以及应收账款转让及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冲突和公示制度的不足。

在应收账款瑕疵的情形下,让与人应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及保理商受偿权利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债权本身以及担保权益、债权关联性权利及部分合同关联性权利。在虚假应收账款的情形下,我国民法典有关于保理商善意取得的制度,在此前提下,债务人有侵权责任和外观模式两种责任承担模式。

当保理商和质权人存在权利竞存冲突时,需要对对现有立法的解释出发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公示制度进行衔接与统合,使二者采用同一种公示制度。而相较于让与主义和通知主义,登记主义具备避免欺诈性让与和客观评价优先顺位的优势,适于我国应收账款融资的公示制度。最后,面对应收账款转让与质押制度的冲突,应先从解释论出发进行温和、循序渐进的制度统合,并期望在未来将债权让与担保和债权质押制度从立法层面进行统合并构建应收账款融资公示制度,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保理商和质权人存在权利竞存冲突的问题。

关键词:受偿权利;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登记主义;债权让与;债权质押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1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

1.1.1 选题背景 1

1.1.2 选题意义 1

1.2 文献综述 2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5

1.3.1 研究内容 5

1.3.2 研究方法 5

第二章 保理商受偿权利内容与保障必要性 6

2.1 保理商受偿请求权的基础 6

2.1.1 应收账款转让为核心的保理合同 6

2.1.2 区分原则对保理商受偿权利的保障 6

2.2 保理商受偿权利内容与实现路径 7

2.2.1 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时点 7

2.2.2 保理商受偿权利范围 8

2.2.3 保理商受偿实现顺序与方式 10

2.3 保理商受偿权利实现保障之必要性 11

第三章 保理商受偿权利实现中存在的问题 11

3.1 应收账款瑕疵下让与人和债务人责任制度之不足 11

3.1.1 保理主体的信用风险及权益冲突 11

3.1.2 让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认定之不足 12

3.1.3 虚假应收账款下保理商善意取得与债务人责任之冲突 13

3.2 保理商与质权人受偿顺位冲突与公示制度不足 13

3.2.1 应收账款转让与质押制度之冲突及法律成因 13

3.2.2 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竞存时优先顺位冲突场景 15

3.2.3 应收账款融资公示制度之不足 15

第四章 应收账款瑕疵下让与人和债务人责任之完善 16

4.1 保理中让与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之完善 16

4.1.1 保理中让与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范围 16

4.1.2 让与人基础合同变更下保理商的责任请求 17

4.1.3 我国保理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之完善 19

4.2 虚假应收账款下债务人的抗辩权与责任之完善 19

4.2.1 虚构应收账款下债务人的抗辩权 19

4.2.2 保理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与构建 20

4.2.3 虚假应收账款下债务人的责任 22

第五章 保理商受偿顺位与应收账款融资公示制度构建 23

5.1 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之衔接 23

5.2 应收账款转让与质押公示制度之价值衡量 24

5.2.1 各公示方式的价值权衡 24

5.2.2 应收账款融资公示制度的国际经验 26

5.3应收账款融资中受偿顺位与公示制度的完善路径 28

5.3.1 现有应收账款融资制度之解释论 28

5.3.2 我国应收账款融资制度之立法进路 28

第六章 结论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