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任意解除的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摘要:委托合同以当事人的信任关系为基础, 双方的主观性和任意性使合同处于不稳定状态, 学界与实务界对任意解除权行使后的履行利益、信赖利益存有争议。 思索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中有偿与无偿相互交织的现状, 得出损害赔偿范围应区别考虑有偿与无偿委托 、委托人与受托人主张任意解除权等情形之观点。 为有效规范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赔偿范围需要分为己履行与未履行两层次判断标准。 针对完全未履行的委托合同, 任何一方行使任意解除权后的赔偿应仅限于信赖利益损失; 部分履行之委托合同,由提出解除权一方赔偿己履行部分的利益, 并赔偿尚未履行部分的可得利益损失。 本文首先对委托合同任意解除的损害赔偿进行概述, 然后分析我国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提出完善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委托合同; 任意解除; 损害赔偿 |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的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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