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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牧区民间调解机制变迁研究——以果洛州红科乡为例

更新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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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牧区民间调解机制变迁研究——以果洛州红科乡为例

摘要


纠纷调解与古代政治中“无讼”的价值观念相符合,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关于它的记载。在人民调解制度上也可以看到儒家文化的痕迹,人民调解制度的良好运用对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了很大帮助。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在藏族日常生活中也深受喜爱。本文主要的调查地点是达日县红科乡,位于青海省东南部的果洛藏族自治州,地处四川、青海两省交界,所以也属于属于社会矛盾多发,维稳重点区。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果洛长期处于部落社会,部落是展开游牧活动的主体。所有的游牧生产和活动都紧紧依赖着部落整体的运动,基本上不可能实现脱离部落或者家族独自生活。部落内纠纷不断,必然需要纠纷调解和调解主持人的存在,当地人称其为“斯巴”。“斯巴”由部落内最具权威的人组成,在村落内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其主体之一 “宏保”是部落的头人,在乡村治理和民间调解上当地“斯巴”团体有其特殊的治理方式,并且成效显著。但是曾今在乡村治理及秩序维护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权威,在国家政治的下达和以直接民主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以后,以非体制精英为主的民间权威在乡村治理以及权威的运用发生改变。人民调解制度日益成熟,民间调解逐渐向人民调解转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同时更满足民众需求。本文通过对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变迁研究,分析不同阶段民间调解机制的运行状况、地位和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在不同社会背景下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通过观察当地具体纠纷解决主体和解决方式,阐述了在果洛牧区村落中当地民间权威与人民权威的结合发展对乡村发展的积极方面以及“大调解”工作模式对社会秩序产生的积极影响,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该论文的研究缘起、意义、梳理人类学对纠纷调解研究和人类学对藏区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以及研究方法、思路、框架与创新点的介绍。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对藏族传统纠纷调解方式的调查分析,将果洛州达日县民间调解员“斯巴”的基本情况进行概括,并且进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效果并总结其缺陷。第三部分指出在民主改革以后,社会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民间调解面临什么样的挑战,在这种环境下“斯巴”调解的运行发生怎样的改变。第四部分介绍了达日县现在存在的几种纠纷调解方式以及达日县内大调解”工作模式现状。详细记录“斯巴”团体融入人民调解队伍以后,人民调解工作中具体调解过程和人民调解员的主要任务,分析如何保证从根本上杜绝了矛盾再生的可能性,实现把矛盾扼杀在摇篮里。在人民调解现有的发展基础上,达日县推行的“大调解”工作模式是如何运行快速主动的解决纠纷。真正意义上维护达日县秩序,保证了达日县工作的平稳运行。最后结语部分讨论民间“斯巴”调解制度的意义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乡村治理、社会秩序的维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 纠纷 民间纠纷解决 人民调解


目 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1

(三) 相关现状研究 2

(1) 人类学对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 2

(2)人类学对藏族村落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 3

(四) 研究方法 5

(五) 思路与框架 5

(六) 创新 6

第1章 果洛社会传统纠纷解决机制 7

1.1田野地概述 7

1.2传统“斯巴”调解的主体 8

1.3“斯巴”调解方式及效果 9

1.3.1“斯巴”调解纠纷的方式 9

1.3.2“斯巴”调解纠纷的效果 10

1.4小结 11

第2章 民主改革后“斯巴”团体的变化 14

2.1民主改革后主流纠纷调解机制 14

2.2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状况 15

第3章“大调解”工作模式下多元化纠纷治理格局 1

3.1“大调解”工作模式实施背景 1

3.2大调解工作方式及内容 2

3.2.1三大调解衔接方式 2

3.2.2“大调解”工作内容 5

3.3人民调解与“斯巴”调解的融合 9

3.3.1现如今“斯巴”主体 9

3.3.2“斯巴”团体加入人民调解组织方式 10

3.2.3“新”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内容 12

3.2.4多元化纠纷调解方式 14

3.4小结 18

结语 2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