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证人的拒证权 内 容 提 要 众所周知,在诉讼活动中,证据是整个诉讼程序的核心。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在案件的认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证人作证义务的规定。然而,过分强调证人作证义务容易造成证人权利和义务的失衡,影响诉讼程序的良性运行。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除了律师和被告人近亲属有拒绝作证权外,在整个证人证言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拒绝作证的权利,导致在我们的诉讼活动中过度强调证人作证义务,过分注重诉讼事实的发现、纠纷的解决和实现正义的目标,因此,忽视证人利益的保护、证人与亲属之间的伦理道德以及基于职业信任的社会关系,破坏了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导致证人拒绝出庭、拒绝作证和证人出庭作证等现象的发生。本文将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法,综合分析我国证人拒绝作证现象的成因及证人拒证权制度的价值所在,从而,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人拒证权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诉讼程序 证人证言 作证义务 拒绝作证 拒证权 目 录 一、 拒证权概述 1 (一) 拒证权的概念界定 1 (二) 拒证权相关法律规定 1 (三) 拒证权的历史渊源 1 二、 证人拒绝作证现象的成因分析 2 (一) 证人自身的原因 2 (二) 法律规定的缺陷与不足 2 三、 证人拒证权制度的价值分析 3 四、 完善我国拒证权制度的建议 4 (一) 扩大拒证权的主体范围 4 (二) 立法上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4 (三)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5 (四)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5 五、 结语 5 参考文献 6 后记 7 |
浅谈证人的拒证权
更新时间: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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