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于2017年7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确定,而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不仅仅是行政诉讼制度区别于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标志,更是行政诉讼制度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解释是: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主要针对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行为,因为与一般行政诉讼不同,因此要遵循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本篇论文将应用文献研究和规范分析的方法,对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进行研究。除去导言对文献综述的论述后,本文共计分为三章内容: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举证责任分配 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 目录 导言 1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1 (二)现有文献综述 2 (三)研究方法描述 3 一、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 4 (一) 行政公益诉讼概述 4 1、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 4 2、行政公益诉讼的特征 5 (二)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理 6 1、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概念 6 2、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观点分析 6 二、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现状分析 7 (一)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现状 7 1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立法现状 7 2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现状 8 (二) 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存在问题 9 1、理论上的分歧 9 2、立法上的问题 9 3、司法上的问题 10 三、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完善建议 11 (一)灵活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11 (二)丰富相关证据种类,保障调查权权威 11 (三)强化鉴定机构承担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社会责任 12 结语 13 参考文献 14
谢辞 15 |
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更新时间: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