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施行视角下的家事诉讼程序构建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虽然让我国家事诉讼有了实体法支撑,但是我国仍然缺乏独立的家事诉讼程序法,导致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我国实际出发,从现有家事诉讼程序难以满足要求以及民法典需要配套的家事诉讼程序法来研究构建家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通过研究我国目前家事诉讼的法律基础和实践现状分析我国构建家事诉讼程序的可行性,同时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就确立家事诉讼程序特殊原则、制定家事诉讼程序法、设置家事法庭、实行家事调解前置以及诉讼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等进行建议,以期构建完善的家事诉讼程序。
关键词:家事诉讼 家事法庭 调解前置 目录 引言 2 一、我国构建家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分析 2 1.家事诉讼概述 2 (1)家事诉讼的特征 3 2.我国家事诉讼程序阙如及其问题分析 3 (1)家事诉讼程序中诸多问题不明确 4 (2)零散的家事诉讼程序难以满足各方需求 4 二、我国构建家事诉讼程序的可行性分析 5 1.我国家事诉讼程序构建的法律基础 5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继承编的相关规定 5 (2)配套司法解释中关于家事诉讼的规定 6 2.我国家事诉讼程序的实践现状 6 (1)安陆市法院的“三五工程” 6 (2)广安法院的协兴女子法庭 7 (3)平阳法院的未成年人利益代表人制度 7 (4)泗洪法院的家事调查员制度 7 3.家事诉讼域外经验 8 (1) 台湾 8 (2) 日本 8 (3) 德国 8 三、构建家事诉讼程序的原则理念及具体建议 9 1.家事诉讼程序的特殊原则理念 9 (1)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9 (2)法院职权探知原则 10 2.构建家事诉讼程序的具体建议 11 (1)制定家事诉讼程序法 11 (2)设置独立的家事法庭 12 (3)前置家事调解制度 13 (4)设置诉讼离婚冷静期 14 结语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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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施行视角下的家事诉讼程序构建
更新时间: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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