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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末民初的民事法源

更新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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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末民初的民事法源

摘 要:清末民初的民事法源是处理当时我国广大地区的民事纠纷的重要社会规范,本文主要论述民国初年大理院因法系不完善、法制不全等问题援引以下几种法源规范作为大前提:一是明文规定的法律:《大清现行刑律》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和民国初年公布的民事特别法令;二是民事习惯;三是条理: 涵括民法草案、判例及学说理论等,以及该民事法源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

关键词:清末民初;民事法源;影响


目 录

摘 要 1

Abstract 1

引言 1

一、清末民初民事法源的背景 1

二、法源探析 2

三、民事案例所依据之法源 3

(一)法律规定 3

(二)民事习惯 4

(三)条理:民法草案、判例及学说理论 5

四、民事法源的影响 6

结语 7

参考文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