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消费者的后悔权浅析 摘 要 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网购在我国迅速崛起,许多商家因其十分便利并且门槛低很快被吸引,通过网络交易来扩大自己的生意规模。同时民众消费观念的转变,使网购顺利被大家所接受,从此走入万户千门。但网购所具有的“远程性”商品的不透明都让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由此引发的网络交易纠纷也逐渐激烈,急需立法的遏制。因此我国 2014 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中首次确立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即消费者后悔权),正式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的后悔权带入了公众的视野。该权利基于保护弱势地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设立,它具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和特殊性质,是一项顺应时代发展的新法规,产生了积极的深远影响。但是后悔权最初由英国提出,之后被我国引入。我国后悔权制度作为舶来品,相关的法规及其配套制度的仍未完善,所以这项权利还存在着较大问题。本文以网购消费者后悔权为研究对象,明确他的具体内涵和立法规定,在准确定位后悔权的基础上讨论发展历程、现状及其完善建议。另外,本文通过分析主流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络数据、真实的相关案例,同时着眼于社会现实,讨论该权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应对建议。 关键词:网络购物 后悔权 立法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目 录 1 绪论1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1 1.2 国内外研究浅析1 1.3 研究方法3 1.3.1 文献研究法3 1.3.2 案例分析法3 2 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界定与立法规定3 2.1 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定义与性质分析3 2.2 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适用范围3 2.3 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适用期限4 3我国消费者网购后悔权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5 3.1 我国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适用存在的问题5 3.1.1 消费者方面5 3.1.2 经营者方面5 3.1.3 电商方面6 3 .2 我国消费者网购后悔权适用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6 3.2.1 网购平台对兜底条款的过分使用6 3.2.2 对后悔权限制精准度不够6 3.2.3 消费者后悔权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7 4 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制度的完善建议7 4.1 实行消费者权益适度保护的原则7 4.2 明确经营者的告知义务8 4.3 明确“商品应当完好”的标准8 4.4 设置消费者确认购买程序9 4.5 细化关于退货期限的规定9 4.6 完善消费者后悔权纠纷解决机制10 5 结论10 参考文献11 致谢12 |
网购消费者的后悔权浅析
更新时间: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