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不明罪的现存问题和立法完善 【摘 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腐败的锐利武器,随着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都有了全面的变革,在经济的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的矛盾点,问题点,贪污腐败是对社会的进步之路的绊脚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侵害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使国家工作人员变得更加具有趋利心里,也产生了对社会极大的危害性,知法犯法的行为更加可耻,使国家的权威性得不到发挥,给国家和公众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种犯罪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有效惩处犯罪和避免伤及无辜,始终是刑法探讨不完的问题,始终是刑法探讨不完的问题,该罪与贪污、受贿罪有密切联系,他们在犯罪构成和对社会危害性有很多一致的地方,因此它也一直被当作贪污、受贿罪的兜底性条款,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其在立法上的弊端也一直为刑法学界争议不断的焦点之一,本文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现存问题着手,提出了相关完善的建议,以期它真正有效地惩治犯罪,预防腐败。 【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现存问题,立法完善 |
巨额财产不明罪的现存问题和立法完善
更新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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