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贿罪中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摘要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认定行贿罪的核心要件。对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解读,理论界和实务界也一直未达成共识,造成了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公诉机关以及审判机关的意见不一,对司法实践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如并未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要件承担起凸显行贿罪保护法益这一功能、不正当利益的内涵与范围等。在司法实务中,也出现了支付“加速费”行为以及进行“感情投资”行为的定罪难题。本文试图对“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要件进行功能性解释,使其承担起表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功能,凸显出行贿罪法益的个性化,从这个角度出发更好地解决理论以及实务中出现的问题。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司法实践现状与实务难题。在司法实践现状方面,主要列举了这一要件在定罪功能上的弱化、法律适用上的混乱以及同案不同判这三种现象。在司法实务难题方面,主要列举了两大难题,关于支付“加速费”行为如何定性以及关于进行“感情投资”行为如何定性的问题,对这两类问题,学界与司法界也众说纷纭,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 第二部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理论探析。首先分析了一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在立法过程中的存废之争,最终这一要件得以保留。其次,分析了“不正当利益”的内涵之争,在法律规定以及学界观点中对“不正当利益”的内涵存在不同的意见。笔者通过指出不同学说的不足之处,为提出自己的见解打下基础。 第三部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认定方法与实务问题解决。笔者主要从两个层次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进行认定。第一,首先要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体现出行贿罪权钱交易的实质,让这一要件承担起表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功能。第二,正确把握“不正当利益”的认定范围,虽然法律规定将“不正当利益”分为了三个类别:实体违法利益、程序违法利益以及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利益,但笔者认为一切程序违法利益包括实体违法利益,因此“不正当利益”的范围只包括程序违法利益以及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实务问题解决,主要包括两类实务问题:支付“加速费”行为的定性问题以及进行“感情投资”行为的定性问题。通过梳理相关的争议焦点,笔者遵循关于认定这一要件的两个层次去进行判断。针对支付“加速费”的行为,笔者认为该行为构成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收买行为,但在第二个层次是否属于程序违法利益则要分情况讨论。通常情况下不属于程序违法利益,也就不构成行贿罪。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形,如果行为人未满足获取利益的条件要求、未完成相关手续或者要求在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定履职期限之前获取利益,此时通过支付“加速费”的方式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必定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行为人谋取的利益也就属于程序违法利益,也就构成行贿罪。针对进行“感情投资”的行为,笔者认为,如果满足了赠与行为止于正常社交范围内以及双方之间的财物往来具有双向性以及对等性这两个条件,那么,在第一个层次即财物与职务行为之间的对价性就无法成立,也就不符合贿赂犯罪权钱交易的本质要求。在不属于一般馈赠行为,可能存在权钱交易的情况下,主要根据行为人是否针对前期的感情投资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请托事项,请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程序违法利益或者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利益,以此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关键词]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权钱交易;加速费;感情投资 目 录 导 言 1 一、问题的提出 1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1 三、文献综述 1 四、主要研究方法 5 五、论文结构 6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6 第一章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司法实践现状与实务难题 8 第一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司法实践现状 8 一、定罪功能被弱化 8 二、法律适用混乱 8 三、同案不同判 10 第二节 实践中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难题 11 一、支付“加速费”行为的认定问题 11 二、进行“感情投资”行为的认定问题 12 第二章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理论探析 15 第一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确立 15 第二节 “不正当利益”的内涵之争 16 一、法律规定中“不正当利益”外延的不断扩大 16 二、学界观点中“不正当利益”的内涵之争 17 第三章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认定方法与难题化解 22 第一节 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体现出权钱交易的实质 22 一、司法实务中认定角度的偏差 22 二、凸显行贿罪所保护的法益 23 第二节 把握“不正当利益”的认定范围 25 一、实体违法的利益 26 二、程序违法的利益 26 三、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利益 27 第三节 实务难题的化解 30 一、支付“加速费”行为的具体认定 30 二、进行“感情投资”行为的具体认定 36 结 语 41 参考文献 42 |
论行贿罪中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更新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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