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学论文 >

扩张与规范:民事诉讼独任制研究

更新时间:2022-12-09
阅享价格300元 资料包括:原始论文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QQ在线咨询
文档格式:doc/docx 全文字数:28000 温馨提示
以下仅列出文章摘要、提纲简介,如需获取全文阅读权限,或原创定制、长期合作,请随时联系。
微信QQ:31205021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 扫一扫
扩张与规范:民事诉讼独任制研究

中文摘要


随着基层法院案件数量的增加以及法官资源的紧缺,独任制在实践中已形成扩大趋势甚至是合议制虚化现象。同时司法责任制等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法官队伍实现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改革与完善现行的民事法官独任制提供了现实基础。因此,适度扩大独任制的适用,使司法实践与立法规定相统一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大势所趋。
本文首先对我国民事诉讼独任制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从独任制的概念、功能以及独任制扩张的必要性方面进行论述,为后文的继续探讨打下基础。其次通过对大陆法系国家独任制扩张的比较研究,从而分析得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独任制扩张的启示,即扩大独任制法官裁量权、扩大独任制适用案件类型以及建立司法辅助制度。再次,本文阐述了我国民事诉讼独任制适用范围现状,以及从立法和司法两个体系提出目前我国独任制适用范围的缺陷。在立法方面,独任制适用的法院、适用的案件范围以及普通程序、二审法院适用独任制方面都存在着问题。而在司法实践方面,独任制的变相扩张、“形合实独”问题、法院程序转化制度不规范、缺乏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保护问题尤为突出,急需解决。最后,结合我国国情,对上述问题提出完善建议。针对立法缺陷,立法上应对独任制适用的一审法院进行扩张,扩张到中级人民法院;独任制适用的标准也应多元化,不再仅是和简易程序简单对接;同时普通程序、二审程序也应有条件地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设计具体实施细则,并可以借鉴德国独任制的规定,引入判决型独任法官和准备型独任法制度。针对司法缺陷,要严格明确区分独任制与简易程序,设定独任制的禁止性适用,规范法院程序内部转化制度以及赋予当事人对审判组织的选择权,从而完善民事诉讼独任制的程序设计。

关键词:独任制 扩张适用 繁简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