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评析 —以张某诉深圳市A有限公司解散为例 摘 要:司法解散制度是赋予公司股东能够在公司陷入僵局时获得救济权利,并能够为解决公司僵局提供法律遵循。但由于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司法解散诉讼,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中充实完善该制度。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法,以深圳市A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为例进行论文写作。首先对本案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即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股东之间的矛盾是否不可调解来说明是否适用司法解散的条件。其次,论述司法解散的基础理论,从正反两方面论述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固有弊端。最后,介绍司法解散适用的原则,以公司自治原则与竭尽其他救济原则为重点,通过论文的写作,对本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司法实务中妥善适用该制度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司法解散;经营管理;股东利益;公司自治 |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评析 —以张某诉深圳市A有限公司解散为例
更新时间:2022-07-15
上一篇:民法典自甘冒险规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