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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数据产品的法律保护研究

更新时间: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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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数据产品的法律保护研究

摘要:
在大数据背景下,数据的搜集、整合、分析、处理已经逐步产业化,对于大数据的应用已经深入到互联网、电信、金融、医疗、交通、物流、教育等多个领域。同时,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机动车量大幅增长,城镇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问题频发,等车时间长、车内拥挤等问题也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此时,基于大数据处理和运用所产生出行路线规划软件、实时公交查询软件等一系列公共交通数据产品应运而生,不仅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一定参考。面对数据开发这个巨大蓝海,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企业数据权益遭到侵害的典型案例,如“酷米客诉车来了案”等,数据保护问题逐渐得到关注。不同于其他数据产品中的数据,比如“新浪诉脉脉案”中涉案数据只存在于新浪的服务器中,公共交通数据的独特性在于,公共交通数据是公开的,而这些公开的数据经过不同企业的处理,从公有领域变成了企业自己的产品。那么对于这些公共交通数据产品,我们应该保护吗?应该如何保护?这些就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
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部分,首先介绍了相关背景以及对公共交通数据产品进行保护的重要性,接着明确了本文所要讨论的相关概念、要讨论的范围;第二部分是对国内典型案例的分析和比较;第三部分接着论述了国外的数据保护相关案例及保护模式;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详细分析了理论和实务中不同保护模式的优劣;最终得出本文的结论,即对于公共交通数据产品,不宜创设新型权利,并且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单独采用某一种保护模式都是无法全面系统的对其进行保护的。对公共交通数据产品本身,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保护,对公共交通数据产品的后台数据以及数据库,如果符合独创性要件,可以通过汇编作品著作权进行保护,如果不符合,则可以通过合同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兜底保护。

关键词:公共交通数据;数据产品;非独创性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