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务员劳动权利保障 摘要 公务员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享有者,我们不能因为其公务员身份而忽视其公民身份,我们要看到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工作劳动中同样可能被侵害劳动权益,事实上在我国侵害公务员劳动权益的事情不胜枚举。我们研究公务员权益的救济,并不是在否认公务员这个职务本身的特殊性,而是正视公务员的公民身份,公务员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同样付出劳动,那么应获得同样的权利并依法保障其权利的实现。公务员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强势主体,实则不然,基层的事务性公务员他们的权利很多情况下都得不到保障,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当代公务员权益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已迫在眉睫。 在实践中,公务员作为职业的一种,公务员的劳动权益受到的重视却远远不够,侵害公务员劳动权益的事情经常发生,更为严重的公务员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这违背了“有权利就有救济”的原则,也不利于公务员发挥其积极性为社会服务。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为公务员劳动权益救济提供建议,根据这研究目的,我从公务员的概念、范围入手,详细界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之后深入分析了公务员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应享有的劳动权益,调查并查阅资料,了解公务员的哪些劳动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从实践的角度,分析了现存的公务员权益救济途径(复核、申诉、控告)的特点及存在的缺陷。通过阅读国内和国外学者的著作,研究了英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现代的公务员权益保障制度,并得到了一些启示。最后,结合我国原有的立法经验与国外优秀经验的借鉴,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是三个方面:完善原有的内部行政救济途径、建立公务员劳法动权益的司法救济制度、转变立法观念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公务员;劳动权益;救济途径;法律制度 |
论我国公务员劳动权利保障
更新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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