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完善 摘 要 自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以来,我国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制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的新措施,是我国法治的进步。当然,新事物在执行过程中总会出现漏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亦然如此,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着许多“封不严”现象。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该制度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同时与我们的档案制度和《公务员法》、《律师法》等法律存在冲突。本文试图从设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意义出发,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该制度与犯罪记录制度,户籍制度,人事档案系统,社区矫正系统,从业禁止制度和社会综合管理制度等“底层制度”之间的冲突,并通过对这些制度的存在价值和操作方法进行分析,以对冲突的解决提供参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底层制度;完善 目 录 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意义 1 (一)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1 (二)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 1 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现状 2 (一)适用范围 2 (二)封存程序 3 (三)查询程序 4 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存在的不足 5 (一)与犯罪记录制度的冲突 5 (二)与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冲突 5 (三)与从业禁止制度的冲突 6 (四)与社区矫正制度的冲突 6 (五)与社会综合管理制度的冲突 7 四、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具体设想 7 (一)设置底层制度 7 (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库独立运作 8 (三)与社区矫正制度的对接 8 (四)建立适当的回访机制 9 结 语 9 参考文献 10 |
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完善
更新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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