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方政府履责研究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 1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3 二、文献综述 4 (一)国内文献综述 4 (二)国外文献综述 5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7 (一)研究内容 7 (二)研究方法 7 四、本文的创新点 8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理论依据 9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9 (一)养老的含义 9 (二)养老服务的含义 9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界定 9 (四)政府责任的界定 10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纳入的理论依据 10 (一)公共物品理论 10 (二)有限政府理论 11 第三章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地方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13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地方政府责任纳入的原因 13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要求 13 (二)准公共产品的提供需要政府参与的必然要求 14 (三)谋求政府合法性的现实需求 14 (四)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发展需求 15 (五)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要求 15 (六)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本质要求 16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地方政府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16 (一)法律制度与政策设计责任 16 (二)资金支持责任 17 (三)监督考核责任 18 (四)扶持引导责任 18 (五)宣传教育责任 19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地方政府责任的特征 20 (一)地方政府责任具有全面性 20 (二)地方政府责任具有主导性 20 (三)地方政府责任具有有限性 20 第四章 地方政府履责中的成绩与不足及原因分析——以东营市为例 21 一、东营市老龄化发展的基本情况 21 二、地方政府履责中取得的成绩——以东营市为例 22 (一)法律制度与政策设计方面 22 (二)资金支持方面 22 (三)扶持引导责任方面 23 (四)宣传教育方面 25 二、 地方政府履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东营市为例 26 (一)法律制度与政策设计方面 26 (二)资金支持方面 26 (三)扶持引导方面 27 (四)监督考核方面 27 三、地方政府履责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以东营市为例 28 (一) 市场意识欠缺,未形成健全的政府、社会、市场合作模式 28 (二) 政绩观缺乏科学性,政府的服务意识不足 29 (三) 地方政府统筹整合能力欠缺 29 (四) 地方政府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30 第五章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方政府履责的对策 31 一、政策先行,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31 (一)抓好政策的顶层设计 31 (二)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31 二、健全政府、社会、市场合作模式,多方面拓宽养老资金来源渠道 32 (一)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设立养老专项资金 32 (二)吸引社会与市场共同参与,充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32 (三)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3 三、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建设服务型政府 33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3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 33 四、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养老服务市场有序发展 34 (一)完善对养老服务产业的监督制度 34 (二)严厉打击养老服务行业发展中的不正当行为 34 (三)严格监督养养老服务行业的收费标准 35 五、培育养老服务人才,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35 (一)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驾驭能力 35 (二)注重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 36 (三)要加强合格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36 (四)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养老服务人才的权益 36 结 语 37 参考文献 38 致 谢 41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方政府履责研究
更新时间: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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