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房屋租赁合同履行障碍研究
摘要:2019年12月,新冠肺炎来势汹汹,我国政府积极应对,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国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但同时疫情及面对疫情实施的防控措施也对我国经济生产产生了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疫情及政府所采取的疫情防控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当下必须且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及政府所采取的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成几个层级,依据不同的层级、个案中的不同情况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或是情势变更,受疫情影响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就自身受到的损失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个案情况进行救济。探讨此问题的目的在于妥善解决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履行障碍问题,从而保证交易安全,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新冠肺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
新冠肺炎疫情下房屋租赁合同履行障碍研究
更新时间:2023-12-01
上一篇:末位淘汰制度的合法适用
下一篇:A企业赴美投资涉税风险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