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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中生命尊严的实现路径——从死的尊严视角探讨

更新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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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中生命尊严的实现路径——从死的尊严视角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伦理观念的转变,生命存续不再是生命权的唯一内容,生命末期的生存质量和生命尊严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生命权的内容中规定“生命尊严”,是先进的立法选择,对于维护自然人死的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对其生命自我决定的权利是生命尊严中最重要的内容,目前,人们实现这一权利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积极安乐死、医生协助自杀以及尊严死,我国立法更倾向于尊严死这一最为缓和的方式。尊严死注重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生前预嘱则为患者保留了尊严死的权利。因此,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我们可以通过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患者知情同意权、增设生前预嘱条款,帮助公民实现生命尊严。
 
关键词:民法典;生命尊严;尊严死;患者知情同意权;生前预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