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摘 要 由于我国在制约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上法律缺位,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利用实质控制权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对控制股东的概念界定设置双重标准。围绕禁止权利滥用、股东利益平衡、诚实守信的三大原则来阐述科以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必要性,进一步论述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内涵。结合我国当下关于控制股东的立法及司法情况,再通过比较并借鉴英、美、日三国在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法律规制方面的做法,在完善我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法律规制层面上,提出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增强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监督能力、细化控制股东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等有效建议,旨在平衡股东利益,促进我国公司法的完善,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关键词: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实质控制 目 录 一、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概述 4 (一) 控制股东的概念界定 4 (二)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内涵 6 (三)与董监高信义义务的区分 7 二、控制股东承担信义义务的法理逻辑 8 (一) 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带来的风险 8 (二) 增设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合理性 8 1.禁止权力滥用 8 2.实现股东利益平衡 9 3.强调诚实信用原则 10 三、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法律规制的中国实践 10 (一) 立法现状 10 (二) 司法现状 12 四、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法律规制的国际比较 13 (一) 美国法:直接规制 13 (二) 日本法:间接规制 14 (三) 英国法:买断异议股份制度及不公平损害制度 15 五、我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 16 (一) 明确控制股东股东信义义务的内容 16 (二)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17 (三) 完善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监督机制 18 (四) 明确控制股东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 19 附 录 22 致 谢 23 |
公司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更新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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