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及当事人权责配置问题研究 ——以“重庆银行成都分行与富乐天能公司、富乐投资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为例 目 录 绪论 1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 (二)选题文献综述 1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2 1、文献资料研究法 2 2、综合分析法 2 3、案例分析法 2 一、案情简介与争议焦点 3 (一)案情简介 3 (二)本案争议焦点 4 1、曹某在《还款计划承诺书》上加盖公司印章,是否对公司具有拘束力 4 2、《公司法》第十六条对当事人权责与风险的配置与划分 5 3、富乐天能公司与富乐投资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6 二、案件评析 7 (一)曹某盖章行为的性质与法律效力 7 1.影响公司印章法律效力的因素 7 2.公司印章与公司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形 7 3.曹某加盖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8 (二)《公司法》第十六条的理解与适用 9 1、不同时期理论界和实务界针对《公司法》第十六条的性质理解和适用 9 2、《公司法》第十六条的目的解释 12 3、公司担保交易相对人的审查义务 15 三、思考与建议 18 (一)当事人举证责任规定的反思 18 (二)担保合同无效情况下当事人的权责与风险配置 19 1、现行法律规范和司法裁判对当事人权责配置问题分析 19 2、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代理人越权担保规制的制度建议 23 3、《公司法》第十六条与民事担保制度之间的协调 23 结语 25 致 谢 26 参考文献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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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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