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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与廉政建设

更新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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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与廉政建设

摘要:
渎职主体是渎职犯罪人和刑事责任主体, 在渎职犯罪的认定和处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因此,我就这个问题讨论渎职的课题,并教给同事。 为便于研究,笔者将刑法中的渎职罪主体分为标准型和准型两种。 标准型的渎职犯罪组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试用的渎职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在国家机关委托的组织中代表国家机关执行职务的,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试用渎职的主体是渎职罪标准主体向外扩展的结果, 理论上这是官员职务或公务事务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渎职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早在浙江省省长时期, 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建立健全制度,要以教育,制度, 监督并重的方式惩治和预防腐败,从而确立党章的权威性,严格党的纪律, 努力实践“八个好习惯”。 实践中要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创新和完善领导反腐倡廉制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关键词:渎职罪; 廉政建设; 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