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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评估的发展方向

更新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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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评估的发展方向

摘 要

近年来,法治评估的学术理念被引入中国,并在各地蓬勃发展。法治评估的方式和内容越来越多样化和丰富,法治评估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法治评价要在完善治理、推进法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法治界定必须超越西方法学对 “非黑即白” 的界定。西方法治理论的发展是西方国家长期实践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结果,其研究视野往往局限于高度成熟的西方社会形态。用法治理念考察东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会得出非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尚未达到法治标准的结论。这是错误的。因此,这一理论不能使非西方国家准确地承认自身的法治发展,不能对法治发展起到实质性的指导作用。因此,有必要建立更加切实有效的法治治理,从而促进中国本土方向向法治社会的转变。这套法治理论并不是一套全新的法治理论,而是通过梳理西方法治理论的核心部分,提炼其精华,发展成为一套关于法治发展阶段的论述。从国际经济领域的投资合作到人道主义援助的成效,中国的法治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客观、准确地评价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是现实的需要。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内机构已经开始在这方面进行尝试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人大、人民法院开始对相关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在推进区域法治进程中,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政府以法治评价为契机,开始注重制度创新。法治评价的探索与实践,是对全球法治研究的回应,也是对中国法治发展客观需要的回应。

本文以法治评价的发展方向为研究对象,结合法学和行政法的相关知识,综合运用历史辩证法的研究方法,在数据比较和法律解释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治评价和深入分析在中国,吸收国内外发展法治基础设施和法治评估的相关建议,以及如何开展法治评估,本文就如何构建西方国家法治评价以及如何开展我国法治评价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改进建议。本文拟从四个部分进行研究和探讨:

第一部分论述了法治评价的背景。本部分旨在对西方国家和其他法治国家的法治苹果进行具体分析。对领土外法治的评估涉及国际社会和国家。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法治评价,其主体、目标和方法不同。然而,作为类似的做法,

法治评估的普遍兴起必然有共同的背景因素,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是研究我国法治评估基本实践的前提。此外,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结构不同以及法治发展水平不同,正在对其进行评估。在评估内容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评估做法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国际层面的评价以国家和地区为评价对象,采用统一的指标进行比较。因此,其评价指标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和适应性。

第二部分论述了法治评价的理论与应用。本部分旨在分析法治评估的概念、功能和实际应用。当前,人们对法治的评价功能重视不够,对法治的评价功能存在不同认识,定位不清、异化、工具化、外化、简单化甚至否定。法治评价功能不明确或不恰当,不仅会直接影响法治评价,而且会严重阻碍法治建设。因此,迫切需要对法治的评价功能进行明确、科学、合理的定位。

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法治评价的基本过程。法治评估在中国兴起的根本前提是中国已经启动了新的改革。改革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1979年开始。“法治” 和 “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成为改革的主题。这一改革为各领域的创新成为 “热点” 、超越其他国家创造了条件。我国的法治评价体系还在探索过程中。要对现行法治评价体系进行反思,借鉴国内外做法,构建良好的法治评价结构要素。本文拟对法律评估主体的模式进行探讨和分析,希望能为我国法律评估主体的构建提供理论参考。

第四部分论述了如何发展、优化和构建我国法治评价。法治评价方式的改变促进了法治建设对相关人员的奖惩,工具的改进和完善使法治建设的工具具有地方绩效或政绩的 “法治GDP” 或 “司法水平”。这是错误的。中国的法治不是对西方法治文明的简单复制,而是人类在不断探索法治的过程中寻求法治文明新可能性的过程。这既是借鉴西方法治经验的过程,也是为包括西方在内的全球法治文明增添新内涵的过程。法治评价作为一种工具,应该尊重和接受全球文明、法治、地方资源协调两种评价方式的价值和系统功能同构的理念,丰富和完善中国的法治实践和资源,并在中国法治发展中找到一条合适的道路。

[关键词] 法治评估 法治建设 国外法治发展 中国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