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学论文 >

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优化论

更新时间:2022-07-21
所需金币300 [1金币=1元] 资料包括:原始论文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在线咨询
文档格式:doc/docx 全文字数:34000 ↓↓立即下载全文 **温馨提示**
以下仅列出文章摘要、目录等部分内容,如需获取完整论文资料,或原创定制、长期合作,请随时联系。
微信QQ:31205021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 扫一扫
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优化论

内容摘要


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生活的同时,也滋生了大量的网络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既包括以网络为对象的犯罪,也包括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具有跨域性、隐蔽性、智能性等特点。网络犯罪形成的利益链条,加剧了司法资源的紧张状态;网络犯罪打破了空间限制,加深了现行管辖制度的冲突。传统的刑事管辖理论亦受到冲击,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在打击网络犯罪的适用中均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困境。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首要环节,准确定位网络犯罪的管辖地,对于侦查工作的启动、权力行使、正当程序以及后续的审查起诉与审判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应当基于法律规范和实践样态两个角度对侦查管辖现状做出考察。在法律规范方面,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于两高一部发布的法律文件中;在实践样态方面,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存在相关规范内容重复单一,某些特殊规定适用较少;规范层面扩展“扩大地域管辖”理论,与实务做法存在偏差;“指定管辖”规定模糊,难以发挥指导作用;并案侦查加剧管辖冲突问题,并削弱了检法制约这几大难题。为应对实践难题,国内外学者提出诸多理论方案,如有限管辖理论、网络自治论、网址管辖理论等,其中本国立法基本采纳“扩大地域管辖理论”。优化国内网络犯罪侦查管辖,基本思路在于立足本国实际情况,吸收各家理论精华。既从宏观层面确定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确立应当遵循便利原则、实际控制和先理为优原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为辅原则、强制管辖与分案管辖相结合原则,亦从微观层面强调科技手段对于确定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理论方案;管辖原则;完善路径


目录

一、 绪论 1

(一) 问题的提出 1

(二) 研究综述 2

(三) 研究方法 5

(四) 研究框架 5

二、 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现状考察 6

(一)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规范概况 6

(二)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实践样态 12

三、 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存在的具体问题 16

(一)相关规范内容重复单一,某些特殊规定适用较少 16

(二)扩展地域管辖易引发管辖权积极冲突,与侦查实务存在偏差 17

(三)“指定管辖”规定模糊,难以发挥指导作用 19

(四)并案侦查加剧管辖冲突,并削弱检法制约 20

四、 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理论方案评述 21

(一)现有理论方案的综合分析 22

(二)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中国理论方案及其评价 28

五、 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优化 29

(一)确定网络犯罪管辖问题应当遵循的原则 29

(二)重塑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管辖的具体思路 35

六、 结语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