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金担保权立法探讨 摘 要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新增制度“价金担保权”的概念,这是我国首次引入了英美法系中“超级优先权”的概念,但这并不是一味引入,而是完全针对我国目前的交易现状。除此之外还介绍了此项权利所带来的些许改变与价值。 本文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在《民法典》下价金担保权的构成要件与该项权利的性质,通过了解该权利的内容与性质,从而进一步提出完善价金担保权的立法建议。 本文第三部分介绍了在了解价金担保权的构成要件后,特别对于构成要件中“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登记”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描述,进一步理解该要件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细节完善的相关问题。 本文第四部分介绍了在美国法项下中对于价金担保权的规定,从而说明其可能带给我们的启示,发现自身立法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完善。 本文第五部分介绍了未来完善价金担保权的方向,并从限缩价金担保权的权利范围(以消费品领域为例)的角度,以多种解决方案展望我国价金担保权完善的方向,同时也探讨了价金担保权竞合时的优先受偿顺序(参考一般受偿原则)。由此可见,我国《民法典》对于价金担保权的规定仅一个条文并不足以完整囊括该权利。 关键词:民法典;价金担保权;超级优先权;抵押登记。 |
价金担保权立法探讨
更新时间: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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