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规则 摘要 关于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规则,首先要由非法人组织以其自身财产承担第一顺位的优先清偿责任,非法人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其可以享有独立财产权,但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并非成为非法人组织的资格条件。其次若在第一次序不能完全清偿债务,则应当由非法人组织之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第二次序的补充无限责任,责任承担主体系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从学理与实证法两个角度而言,无限责任的性质应当是补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最后,在法律另有规定时依照法律的规定。另有规定包括三种情况,即法律对于出资人或者设立人用以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的扩张或者限缩,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对第二顺位责任承担时救济途径的增加。 关键词 非法人组织,债务承担,独立财产权,补充责任,无限责任 |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规则
更新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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