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高利贷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摘要 民间借贷行为由来已久,对以小农自然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中国而言,它有助于促进民众间互通有无、对宗族内部扶危济困具有重要作用。从史料来看,清代的高利贷行为空前活跃,具有放贷主体多元化、放贷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影响着百姓的生活、生产,同时也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清代统治者为了维护中央集权,保障其利益最大化,通过立法对高利贷活动加以规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高利贷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同样,我国目前的立法对高利贷行为是明令取缔的,当今中国仍有不少人视高利贷为洪水猛兽,可是高利贷行为却仍然发生在我国的每一个城市,每天都会有人进行高利借贷。当今中国的立法水平可以说是远远超过清代,为何会在对高利贷行为的法律规制上出现同样的困境?本文通过研究清代对高利贷行为的法律规制来反思高利贷行为的道德与法律迷雾,通古以鉴今,为完善我国借贷立法提供新的思路。 本文一共有以下四个章节: 第一章以清代民间高利贷的特征为重点,首先描绘了清代高利贷现象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介绍了其主体多元化的特点,以及通过史料展现了清代高利贷的盛行。然后对清代高利贷的社会影响和危害进行分析,展示了清代民间高利贷行为的两面性。 第二章主要介绍清代对民间高利贷行为的法律规制。梳理了清代中央制定法对高利贷行为的法律规制,清代地方法规尤其是省例中对高利贷行为的法律规制。紧接着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层面分析,为何清代立法要对高利贷行为进行规制。 第三章除了立法规制外,清代的民间习惯也对高利贷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清代的司法实践中,州县官在审判中法律的运用和法情理相结合的裁判特点对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处理。 第四章通过分析清代对高利贷行为法律规制的效果得出对当代立法的启示。 关键词:民间借贷;清代 ;高利贷;法律规制 |
清代高利贷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更新时间:2019-09-19
上一篇:浅析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