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认缴制下的债权人利益保护——以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为视角 摘 要 201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对设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也不再限制股东的出资缴纳期限等,确立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松了政府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了公司设立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给市场注入了活力。但与此同时,认缴登记制改革也给公司债权人的保护造成了冲击。由于缺乏完善的辅助配套措施,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也不够健全,认缴资本制改革不可避免的给公司法理论及司法实践带来了一些新问题。而在诸多问题中,股东出资义务能否加速到期也已成为学术界和法律实务中的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围绕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影响,以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为视角,结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对我国《公司法》实施过程中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相关的问题进行尝试性探索。 关键词:认缴制,债权人保护,加速到期 目 录 摘 要 0 ABSTRACT 0 1 绪论 0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0 1.2 文献综述 0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0 2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概述 0 2.1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背景 0 2.2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内容 0 2.3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影响 0 3认缴制下对债权人保护的现状 0 3.1 认缴制下对债权人保护的必要性 0 3.2 认缴制下对债权人保护的问题 10 4 对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分析 12 4.1现行法律中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适用 12 4.2关于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不同观点 13 4.3关于股东出自责任加速到期的司法实践 14 4.4对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评析 16 5 结语 0 参考文献 0 |
资本认缴制下的债权人利益保护——以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为视角
更新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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