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 摘 要 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是在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或监护不作为严重损害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时剥夺监护人资格的一种惩戒手段,是监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价值不言而喻。 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存在的不足入手,并对境外先进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进行比较考察和研究,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的一些建议。第一部分是分析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缺陷,主要是分析2014年四部委联合刊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中规定的创新点,以及监护人撤销之诉在主体、事由、判后安置及恢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监护权撤销制度的立法经验,发现对我国立法完善的启示;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法律规定暴露的以上问题,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的建议,调整监护权撤销之诉的主体及事由,构建监护权撤销后未成年人安置制度,强调国家是最终监护人,同时完善监护权恢复制度,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关键词:未成年人; 监护人资格; 撤销; 恢复 目 录 摘 要 - 1 - Abstract - 1 - 一、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 -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的立法现状 - 3 - (二)监护权撤销之诉诉讼主体配置不合理 - 4 - (三)监护权撤销事由错位 - 4 - (四)监护权撤销后未成年人安置制度不完善 - 5 - (五)国家监护制度不完善 - 6 - (六)监护权恢复制度未形成规范的体系 - 7 - 二、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域外立法经验及借鉴 - 7 - (一)大陆法系 - 7 - 1.德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 - 8 - 2.法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 - 8 - (二)英美法系 - 9 - 1.美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 - 9 - 2.英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 - 9 - 三、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的完善 - 9 - (一)调整监护权撤销的诉讼主体 - 10 - (二)失职事由不应加以结果限制 - 10 - (三)完善监护权撤销后未成年人安置制度 - 11 - (四)完善国家监护制度 - 11 - (五)完善监护权恢复制度 - 12 - 四、参考文献 - 14 - |
浅谈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
更新时间:201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