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权的国家保护义务——以大学生实习权宪法保护为视角 摘要 政府应当认识到和谐实习对维持社会秩序与创立和谐就业社会、 保障大学生某一阶段的生存及促进今后人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应改变目前政府对大学生实习不管不理的现状; 对于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来说, 将改变企业拒绝接受实习生、或免费或廉价剥削使用实习生的现状; 对于司法机关来说, 可以明确大学生实习的法律性质, 便于更好地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
论社会权的国家保护义务——以大学生实习权宪法保护为视角
更新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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