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难问题 摘 要 当今社会,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思想亦相得益彰随之开放,从封建社会的“畏讼”到现代社会的“唯讼”,足以证明人们法制意识的觉醒。然而法院的审判并不是维护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得到有效执行方能做到案结事了。前段时间,一段教科书式耍赖的视频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暴。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i]],如今两到三年时间已过一半,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依然层出不穷,最近的教科书式老赖不过是此类案件的缩影罢了。如此看来,在全国范围内彻底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是任重而道远。人民法院是案件的审判机关,亦是执行机关,因此解决民事执行难需要消除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难的体验,消除人民法院民事执行难体验的前提便是使人民群众相信司法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愿意积极行使权利。 关键词 民事执行;执行尺度;审执分离;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意识 |
论民事执行难问题
更新时间:2019-08-21
上一篇:论民事诉讼中先行调解制度
下一篇: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