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学论文 >

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更新时间:2019-08-20
阅享价格80元 资料包括:原始论文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QQ在线咨询
文档格式:doc/docx 全文字数:9800 温馨提示
以下仅列出文章摘要、提纲简介,如需获取全文阅读权限,或原创定制、长期合作,请随时联系。
微信QQ:31205021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 扫一扫
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摘要】我国《公司法》通过其第20条明确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却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并未作出对该项制度具体适用情形和适用程序的司法解释和程序设计。因此,该条款虽然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仍处于争议不断和适用困难的境地。尤其是对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能否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问题,实务界和理论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和意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逃避执行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对债权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损害。故本文旨在对在执行程序中直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说明,并做以程序上的设想和探索。以期达到帮助司法主体合理理解和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解决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境的目的。
【关键词】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执行程序;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