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关于“合理性”判断标准的考察和启示 摘要: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告诉我们,合理使用已成为著作权法律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英美法系的主要国家美国、英国不仅在判例法中形成了合理使用判断的原则、标准,而且针对合理使用问题均制定相应的成文法。大陆法系的主要国家法国、德国等的合理使用制度均在其著作权成文法中予以规定,通常在立法上将合理使用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权利穷竭一并归入权利限制的范畴。上述国家均在立法中形成了具有共性又各有特点的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笔者尝试针对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和德国、以及国际条约中的相关立法规定进行具体的分析。 |
域外关于“合理性”判断标准的考察和启示
更新时间:20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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