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衔接 摘要:在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提起时可能会伴随相关的私益诉讼。现有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都着眼于公益诉讼本身,对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衔接少有规定。因此需要对此予以探讨,提出可行的方案。在管辖衔接方面,应将环境公益诉讼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私益诉讼均交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审理顺序衔接方面,应以合并审理为原则且公益诉讼先行,待公益诉讼裁判生效后再行审理私益诉讼;在裁判效力衔接方面,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做了明确规定,需要用民事诉讼理论加以解释并明确。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私益诉讼;管辖;审理程序;裁判效力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衔接
更新时间: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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