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防卫权的个案分析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法律规定标志着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初次在刑法中确立了无限防卫权制度,从而使我国早己确立的正当防卫权制度在立法层面上了一个新台阶,这在我国刑法正当防卫制度健全和完善的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无限防卫权判定上的误区,并提出了判定要点,希望以此提高大众的判别能力,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可以正确面对,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关键字:无限防卫权;个案研究;正当防卫 目录 引言 一、无限防卫权 (一)无限防卫权的概念 (二)无限防卫权与正当防卫的关系 二、案例研究 (一)邓玉娇案 1.案发时间及地点 2.不法侵害的客观状况 3.防卫人的主观状况 4.防卫人的客观状况 5.判决结果 (二)于欢案 1.案情简介 2.法院判决 3.案件争议焦点及问题所在 三、无限防卫权存在界定难的问题 (一)特殊防卫权 (二)防卫过当 (三)限度的不可控性 四、如何明确的界定无限防卫权 (一)原因条件:违法行为侵犯理想存在 (二)时间条件:违法行为侵犯正在发生 (三)客观条件:具有防卫认识 (四)对象条件:针对损害人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越必要限度 五、限度把握 (一)不法侵犯的强度 (二)不法侵犯的缓急 (三)不法侵犯的权益 结语 参考文献 |
无限防卫权的个案分析
更新时间: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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