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摘要 美国于2002年7月30日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给全球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带来了深刻变革。近年来中国也因势积极推动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并于2006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颁布了各自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财政部联合中央五部委于2008年和2010年分别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由此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法律法规不乏细致要求,成为继财务信息披露之后备受学术界及广大投资者瞩目的焦点。 首先,本文阐述了目前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总体状况,并指出其中存在问题以进一步分析影响因素。为实现研究目的,本文在检索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践设计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针体系”,意图将农业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以具体量化。 接着,本文又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44家农业类上市公司2012—201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核查意见等数据,参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针体系”,给每个公司个年度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打分,得分结果作为本论文实证研究部分中被解释变量数值。 在本文后半部分,本文将农业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公司盈利能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权益净利率)、公司财务杠杆(年末资产负债率)、第一大股东性质、管理层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比例、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机构权威性、是否被特别处理、上市地点、公司规模作为解释变量,进行了多元线性回归。为对比分析2014年与2012—2014三年综合结果对农业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本文选取了2014年44个样本及2012—2014三年132个样本数据分别做出多元线性回归,根据回归结果对比之前预测假设,找出差距以并进行实证分析,最终形成结论。 关键词: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质量 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 |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更新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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