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版权贸易中的版权保护 摘 要 版权贸易,又称版权交易、著作财产权交易,是指著作权人通过许可使用或者转让的方式,将著作财产权移转给著作权使用人的贸易活动。版权贸易的目的有二:一是经济价值,即著作权人获得经济收入;二是实现作品的社会价值,即作品在社会上获得最大范围的使用与传播。有利益就有交易,一旦涉及利益,就免不了侵权风险。基于著作权本身内容上的双重性,即同时存在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益关系复杂,侵权发生概率增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版权贸易中的版权保护问题。 版权保护是版权贸易健康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鼓励版权贸易,《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著作权人可以就该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的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权利类型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然而,现有的法律制度不能对版权贸易进行全方位保护,版权贸易中出现版权法律制度不全、版权合同有瑕疵、版权社会治理缺失等问题。研究版权贸易的版权保护问题,有助于保障版权贸易公平交易,促进版权行业发展,维持版权交易市场秩序,保证版权贸易顺利进行,从而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促进文化交流,提升我国的国家竞争力。 本文在大量的文献检索与数据收集基础上,介绍分析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现状,考察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版权保护的有益经验,认为版权贸易中的版权保护需结合法律体系、版权合同与社会治理三者之力,既保护著作权人、版权使用人、传播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版权交易市场秩序。本文认为,版权贸易中的版权保护需重点推进以下工作:1.完善版权法律立法,为版权对外转让增加上位法依据,限制行政权力过多介入,实现行政与司法保护双轨制的衔接。2.完善版权贸易合同,完成作品“独创性”认定,规范合同使用方式,确定专有使用权合同履行顺序。3.强化社会版权治理,建立版权行业监管机制,出版机构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加快建设诚实信用体系。 关键词:版权贸易;版权保护;问题;对策 |
论版权贸易中的版权保护
更新时间: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