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义务条款研究 摘 要 将投资者义务纳入国际投资协定是国际投资法改革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投资法中确立投资者义务的最直接方法是将包含投资者明确义务的规范纳入其中,因此,新近的某些国际投资协定中出现了这一新型条款——投资者义务条款,试图将投资者义务上升到国际强行法的高度。但就目前的条约实践来看,大部分国家对投资者义务条款持谨慎态度,少数直接规定了投资者义务的国际协定中,相关内容主要是倡导和尝试性的安排,尚未形成完整的规则体系。针对已有的投资者义务条款存在的数量少、内容不明确、约束力不强等问题,通过限制投资者在未能遵守这些义务的情况下进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的机会(例如,国际投资协定中要求遵守国内法的条款),或者为东道国针对提出国际投资协定索赔的投资者提供反索赔机制的方法,可以有效加强其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对我国而言,虽然现有的投资条约尚未对投资者义务作出规定,但由于我国兼具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双重身份,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格外重要,在未来的国际投资协定谈判中涉及投资者义务条款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应当给予投资者义务条款足够重视,提前布局,推动确立投资者义务全球标准,同时充分利用条约解释规则,优化我国现有的投资协定。 【关键词】:国际投资协定;投资者义务;国际投资法改革;投资仲裁 |
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义务条款研究
更新时间: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