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压力、董事会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摘要 随着环境问题的愈发凸显和社会公众对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为满足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信息的需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治理层会主动地向外界披露环境信息,与此同时,政府监管和环境规制等外部压力也迫使企业被动地披露环境信息,履行自身环境义务和责任。在此背景下,本文从外部压力和公司治理两个角度出发,探讨影响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 本文通过梳理和总结国内外相关文献,发现现有研究存在如下问题:(1)学者们对环境信息的概念界定存在偏差,研究样本、方法不尽相同,以及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进行评分时存在较强的主观性,导致研究结论不一致并且结论之间缺乏可比性;(2)在研究制度压力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时,没有文献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研究对象,该环境规制的实施是否会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产生实质性的效果,仍待进一步探究;(3)我国目前出台的环境规制较少,学者们在研究制度压力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时,都仅以某一环境规制为对象进行研究,鲜有文献将两部环境规制的政策效果进行对比研究,无法对如何制定和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提出更具有针对的政策建议;(4)公司治理的很多因素都显著影响着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但由于董事会特征包含的因素众多,鲜有学者对董事会特征进行全方位的剖析,致使研究内容存在变量不全面等缺陷;(5)虽然现有文献中已有从外部压力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但鲜有文献针对外部压力中的制度压力和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特征进行深入研究,探究二者共同影响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机理。 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合法性理论为指导,分析和阐述环境信息的披露动因以及外部压力和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机理,推导出本文的研究假设,然后选取2009-2016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润灵环球责任评级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内容性评分作为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替代变量,进行实证研究并解释和分析实证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研究结果显示,首先,制度压力作为外部压力的关键因素,显著影响着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通过对比研究,《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颁布可以显著地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正式实施却没有产生同样的政策效果;其次,有效的董事会治理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一环,同样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其中,董事会持股比例、董事会领薪人数占比、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数量和董事会会议次数都显著影响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最后,有效的董事会治理可以强化制度压力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正向作用,确保环境规制在企业内部的贯彻落实,也就是说,外部制度压力和企业董事会治理共同影响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制度压力 董事会特征 重污染行业 目录 1.绪论 4 1.1研究背景 4 1.2研究的问题 4 1.3研究意义 5 1.4研究框架 5 1.5创新与不足 6 2.文献综述 8 2.1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8 2.2环境信息影响因素研究 10 2.3文献评述 14 3.概念界定及理论分析 16 3.1概念界定 16 3.2理论分析 17 3.3制度压力、董事会特征影响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机理 19 4.制度压力、董事会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22 4.1研究假设 22 4.2变量定义 25 4.3模型构建 26 4.4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27 4.5实证结果与分析 27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33 5.1研究结论 33 5.2政策与建议 33 参考文献 36 |
制度压力、董事会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更新时间:201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