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模式在北京地区试点实践分析 摘要 所谓“租售同权”,意味着租房与买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住房制度也在不断改革,2017年7月17日,广州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首次提出“租售同权”,同时提出三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随后,7月18日,住建部等九部委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北京、广州、南京等13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一时间引发社会的热潮,社会各界纷纷对其进行讨论。本文选取北京地区试点作为主体,通过对北京试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对房屋租赁市场现存的问题提出一些措施,同时结合国际经验,希望能在真实反映我国租售同权试点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完善这一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字:租售同权,住房租赁市场 ,承租人,公共福利 目录 摘要 I 关键字 I 1绪论 1 1.1问题提出 1 1.2理论概念 1 1.3研究背景 1 1.4研究目的 2 1.5研究意义 2 2租售同权的发展 3 2.1租售同权的发展 4 3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相关问题 5 3.1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现状 5 3.2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问题 6 3.3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问题的成因 7 4构建“租售同权”住房市场的国际经验 10 4.1高度“租售同权”,承租人和产权人享有平等权利 10 4.2法律体系完备,承租人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10 4.3承租人保护制度健全,居住权利得到保障 11 5北京地区租售同权试点实践分析 12 5.1自持性租赁住房(万科翡翠书院) 12 5.1.1自持性租赁住房 12 5.1.2万科翡翠书院概况 12 5.1.3试点分析 12 5.1.4自持性租赁同权缺陷 13 5.1.5试点总结 13 6结论 15 6.1结论 15 致谢 18 参考文献 19 |
租售同权模式在北京地区试点实践分析
更新时间:2019-02-15
上一篇:要素流动对偏向型技术进步的影响
下一篇:郑州市商业地产产业竞争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