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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之我见【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论文】

更新时间: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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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之我见【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论文】

摘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和趋向看,应关注和考虑以人为本理念、合同管理理念、恪守法制理念、职业技能及职业道德理念。要使这些理念根植于劳动关系的深处和生动体现在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用人单位和职工是两个重点环节。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的使用者之间建立相互沟通、全面协调、依法治理、公平正义、和睦相处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公平、平等的建立劳动关系,并解决在劳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这是当前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分析
(一)分配制度不合理,收入差距拉大。近年来,全国职工的总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分配制度不尽合理,职工收入偏低,仍是当前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各种所有制企业中的生产工人和农民工的经济地位普遍呈下降趋势,成为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在部分非公经济企业中,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成了最高工资标准。全国统计调查情况表明,65%左右的职工收入低于平均工资水平,经营者、管理者与职工的分配差距不断拉大。
 
(二)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争议增多。尽管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岗位,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每年新增劳动力就业压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进入城市,劳动力总体水平仍供大于求。在一些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制定了有损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土政策”,突出表现在:拒签劳动合同,阻挠职工组建工会,压低或拖欠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不缴纳或拖欠社会保险,随意延长工时,不重视劳动保护和生产安全,随意解雇职工,等等。更有甚者,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陈旧淘汰设备,职工安全无保障,工伤事故频繁,职业病有增无减,劳动者的身心受到伤害。所有这些,必然造成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大量增加。
 
(三)企业忽视职工权益,偏面强调资本效果。虽然法律要求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但我国资本是相对稀缺的。由于劳动力须依赖资本才能实现价值,而劳动力资源又处于过剩状态,从而出现偏面强调资本效果的问题。职工对收入分配的主张权被剥夺,劳动要素和其他要素在利益争取上的力量被削弱,劳动要素在分配中严重“廉价化”。资本相对劳动要素而言,事实上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作为最重要的劳动要素,在分配中则处于弱势地位。企业老板和劳动者界限分明,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在很多领域被剥夺。
 
(四)部分工会职能缺失,维权职能受到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不少工会组织被撤并。一些非公经济企业一直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建立的工会组织有的也沦为资方的附属物;同时,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权中,工会干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日益增多。工会职能的缺失,导致部分劳动者对工会缺乏信任,相当多的农民工、临时工对是否加入工会组织持消极态度,这进一步加剧了劳动者在资方面前的弱势地位。
 
二、以人为本,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一)企业层面的途径。
1.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企业内部和谐。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以最广大劳动者为主体、为根本,一切为了劳动者,一切为了劳动者的幸福、尊严和全面发展。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对于企业而言,坚持以人为本,最真实和最广泛的内涵,就是坚持以最广大员工为本,珍爱员工的生命、关心员工的利益、维护员工的尊严、保障员工的权利;最重要的就是充分尊重和实现员工的劳动权利,积极致力于员工劳动权利的保障,并以此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我国的《宪法》、《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都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各项劳动权利,并予以具体界定和系统保障。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企业要善待员工,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只有在不断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状态下,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才能寻找到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原动力。
 
2.企业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劳动关系也趋于契约化、规范化。企业用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任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约束双方的行为。劳动合同的签订,使用人单位放心,有了劳动力,可以放手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使劳动者安心,有了劳动职业,容易产生归属感和安全感,在劳动岗位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企业应多采用劳动部门推介的劳动合同,明确企业和劳动者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减少劳资双方的分歧,使劳资双方的权益都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3.企业应认真制定和规范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运作的“内部法”,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程度不言而喻,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确保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情,且制定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发挥企业规章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规范作用和导向作用,有效地避免法律纠纷,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
 
4.企业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010年10月28日,我国《社会保险法》正式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而企业能否依法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涉及员工的后顾之忧,也影响企业的和谐稳定。为此,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应当保持清醒的法律头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保费用,规范社保管理,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种劳动纠纷。
 
  (二)员工层面的分析。
1.员工应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观念;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员工应认知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权利的同时,要负起应尽的义务;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利。员工权利的行使必须顾到“需求之合理性”、“目的之正当性”及“手段之合法性”,方能减少阻力,避免争议。在企业,员工应负的主要义务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以及如实告知的义务等。员工只有树立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才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思想基础,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2.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增强法律常识,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现实需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加以规范和引导,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操作。现阶段,就创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而言,企业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企业法》、《安全生产法》。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要把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员工学习落实,真正让广大员工学法、懂法、守法、执法,以法律法规作为一切行为的规范。尽量减少因不懂法或误解法律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通过自觉学习和执行法律来减少并化解劳资矛盾。
 
 3.员工应提高职业技能,培养职业道德;企业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应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加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员工技能培训计划,规划员工职业生涯,提升员工职业素质,实现员工自身价值。同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员工要积极践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营造一种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实现企业目标。

  参考文献:
  [1]徐伟,王仲孝.经济转型期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特点及趋势[J].商业时代,2006,(10).
  [2]吕景春.和谐劳动关系:制度安排与机制创新[J].经济学家,2006,(6).
   [3] 程延园.《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