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投资PPP项目中隐性债务风险研究 摘 要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被称为 PPP 监管史上最严文件,将矛头对准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遏制与处理,要求坚决制止不规范的PPP行为,降低直至杜绝其引发隐性债务风险的可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传染性,作为中央大力推广的旨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PPP如果不能规范运行,非但不能化解地方政府,反而会形成规模庞大的隐性债务,从而诱发财政风险和金融经济风险。在此背景下,深入分析地方政府投资PPP项目中的隐性债务风险具有深刻意义。 通过对已发布政策文件中规定的PPP合规条件进行比较,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对PPP项目流程进行细化分解,分析地方政府投资的PPP项目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隐性债务及其成因,为后续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奠定基础。具体来看,PPP项目中的政府隐性债务主要包括:一是不合规的PPP项目,如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政府提供回购安排、违规承诺及违规担保等;二是由于管理不善、再谈判不当、项目运营效率低下等原因造成政府救助兜底责任的预算外支出。 本文首先从2018年财政部整改项目清单和近年来停滞的PPP项目中选取了较为典型的项目,分析其失败原因或问题所在,并结合现有文献对PPP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隐性债务风险进行识别。然后以A市城际铁路项目为研究对象,结合该项目的自身特点构建风险指标体系,利用常见的层次分析法对该项目的隐性债务风险进行了评价。评估结果表明,该项目中政治风险和运营风险的权重占比最大,其次为法律风险及合规性风险。最后,针对风险评估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期借由此案例为其他地方政府投资PPP项目隐性债务风险防控提供参考。 关键词:PPP;隐性债务风险;风险评估 |
地方政府投资PPP项目中隐性债务风险研究
更新时间: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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